大學校董任命
2026年9月11日
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ca)及第6段規定,大學校董會通過委任副校長(教育)金國慶教授為大學校董,任期由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監督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k)段及第4段規定再度委任以下人士續任大學校董,任期均為三年:
- 彭韻僖女士,由2026年9月22日起生效;及
- 龔楊恩慈女士及馬紹祥先生,由2026年11月27日起生效。
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ca)及第6段規定,大學校董會通過委任副校長(教育)金國慶教授為大學校董,任期由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監督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k)段及第4段規定再度委任以下人士續任大學校董,任期均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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