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董会人事任命
2026年3月12日
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大学条例)规程11第1(q)段、第6A(1)(a)段及第6A(3)段规定互选产生,并根据《校友评议会、教职员及学生校董的选举规则》(选举规则)第13条核实选举结果,大学校董会委任数据科学与政策研究社会科学学士课程二年级学生汪亮宏先生(图左)出任大学校董会的全日制本科生成员,任期一年,由2026年3月1日起生效。如汪同学不再符合规程11第1(q)段规定的选举及委任资格,即须停止出任校董。
依据大学条例规程11第1(r)段、第6A(1)(a)段及第6A(3)段规定互选产生,并根据选举规则第13条核实选举结果,大学校董会再度委任信息工程学博士课程四年级学生王戈扬先生(图右)出任大学校董会的全日制研究生成员,任期一年,由2026年4月23日起生效。如王同学不再符合规程11第1(r)段规定的选举及委任资格,即须停止出任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