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思维
习超谈教学、创新和法治
2025年11月19日
在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习超教授眼中,公司法不仅关乎公司的营运和交易,更与宏观社会议题息息相关。
习教授说:「公司法与企业管治的核心,在于探讨国家、社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根本问题。自求学时期开始,这个关于平衡的课题便深深吸引着我。」
他对公司法的兴趣,在伦敦大学学院、亚非学院攻读硕士、博士期间萌芽。当时他钻研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企业管治法律框架,聚焦股东权益保障等关键议题,并将之于普通法作比较。他认为,那段沉浸于比较法的时光改变了他一生。
习教授先于中国内地接受本科教育,学习大陆法系传统;其后负笈伦敦深造,在普通法环境下学习。两种法律传统的交汇,激发了他的全新思维。他说:「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只是两个法律传统的差异,还有它们共有的更深层价值观。这份体悟持续塑造我对公司法与治理的思考,更影响我对法律在社会上的角色之看法。」
数据驱动的研究方向
去年11月,习教授出任中大法律学院院长。他于2007年加入中大,并曾担任法律学院副院长(研究)等职,在中国法律、公司法与企业管治、证券监管、金融监管和实证法律研究方面的研究和学术成就获得国际认可。
习教授的研究横跨多个学科,并强调实证研究。他解释,中学时期对物理和化学尤其感兴趣,并一直延续至大学本科时期。「当时,我学习C++程式设计的时间,比玩电脑游戏的时间还多。」他分享说。「C++现在或许已经过时,但当时它为我奠定了宝贵的运算思维基础。」这些经历塑造了他从事法律研究的风格,并开始对数据研究产生兴趣,探索如何在公司法、证券监管及法院系统的数据中,发掘传统法学方法难以获得的洞见。
正是以这份对实证研究的热情与基础,习教授钻研股东权力,并在这个企业管治的核心议题中作出了重要发现。
股东投票的意义和影响
传统观点普遍认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大多保持被动,将营运事务交由管理层处理。然而,习教授在其获得香港研究资助局资助的研究中,发现了中国市场截然不同的景象:内地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正变得更加主动,影响公司营运。比如,他们行使投票权选任及罢免董事,并为重大业务发出声音。
习教授解释说:「我们发现,股东投票并非象征性,而是有真正份量。股东投票遏制了交易中潜在的滥用行为,能提升公司更有效营运。股东投票权正逐渐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制衡机制。」随着股东参与成为全球关注的议题,习教授与全球19个司法管辖区的专家,与剑桥大学出版社合作,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关于股东参与和投票的书籍《Cambridge Handbook of Shareholder Engagement and Voting》。
开创前瞻性的法律教育
作为院长,习教授并不认为中大法律学院与其他法律学院处于狭隘的竞争关系;相反,他更着重一个共同使命。他说:「我相信我们肩负共同责任,维护、创造和分享法律知识,加强法治,服务社群。」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大型语言模式和跨国经济活动的新模式等发展为传统法律教育方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他认为学院正反思其教学和研究模式,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面对科技发展、气候变化、国际关系千变万化等挑战,创造更好未来。
于2010、2017和2022年三度获得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模范教学奖的习教授认为,教学相长,课堂是汲取新知识和见解的地方。「教学热忱不仅能激发学生的思考,也同样激发我的思考。」他说。「在中大法律学院,我们致力创造让学生能够自由提出批判和创新想法的课堂环境,鼓励他们自信地捍卫想法。」
习教授补充道,他的教学理念是通过协作式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在知识上自立,有独立学习和思考的能力,并将这种力量作为终身学习的基础。
稳扎根基 开创未来
适逢中大法律学院即将庆祝20周年,习教授有三大愿景:为学生奠定坚实基础并培养其适应能力、强化学术研究的影响力,及以国际视野深化全球合作。
学院目前拥有超过1,500名学生,并将于2026-27学年开设全新的人工智能法律硕士课程。今年8月,法律学院与腾讯签署合作框架安排,推行多项创新协作计划。双方将携手推动人工智能法律研究合作,促进科技与人文的跨学科交流,并为大湾区的人工智能人才建立职业发展平台。
习教授说:「纵然世界万变,我们对法治精神的坚持始终如一。这正是中大法律学院的立足之本,也将继续引领我们应对未来的复杂挑战。」
文/郑可祺
摄/殷志成
《香港律师会会刊》2025年10月号的相关专访载有更多关于习教授对法律的见解